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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322050412952104F/2024-0065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4年通化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索  引 号: 1322050412952104F/2024-0065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4年通化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关于印发《2024年通化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  

    根据省残联《关于印发<2024年吉林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通化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21日  

 

  2024年通化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十四五”以来,全各级残联积极落实残联等六部门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将家改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为确保完成“十四五”任务目标,进一步提升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为1414户一、二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重点,统筹规划。立足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聚焦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工作。贯彻落实《吉林省重点边境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适当提高有需求的边境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标准。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推进无障碍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合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合力推进项目落实 

  (三)保障基本,分类施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特点、需求与居住环境,充分尊重残疾人家庭意愿,科学制定改造内容,精准实施改造 

  (四)精细管理,加强监督。运用“五化”工作法推进工作落实,完善和规范改造、验收等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程序规范,改造方案落实落细,改造质量安全可靠,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三、改造内容 

  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严格按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目录清单要求进行改造,内容包括对出入口、卫生间、厨房等进行有针对性地改造,安装和配备闪光门铃、可视门铃、煤气泄露报警发声装置、读屏软件及其他有助于各类残疾人消除居家障碍、提高生活品质的设施、设备和产品等。 

  四、资金标准 

  按照省残联我市分配的本年度无障碍改造任务和补贴资金,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单个家庭改造的资金标准由各地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进行安排,以满足残疾人家庭个性化需求。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和执行力度,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我家改工作任务。 

  五、进度安排                                 

  2024年3月底前残联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任务; 

  20244底前,各地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024年5月底前,各地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20246底前,争取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0%; 

  20247月底前,争取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40%; 

  20248底前,争取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70%;  

  2024年9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六、项目流程 

  (一)受理申请,摸底筛查。困难重度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确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无法申请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代为申请。各县(市、区)残联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对象,进行实地摸底调查,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从事家务情况、生活自主情况、家庭实际状况等,制定改造方案,并对拟改造部位进行拍照留存。相关申请档案经县(市、区)残联审核完善后报市残联审定,审定合格后的申请表及时返回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 

  (二)信息公开,规范程序。各县(市、区)残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根据入户走访调查结果,对拟改造残疾人家庭在其所在区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项目改造对象。按照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施工单位要根据改造方案和无障碍建设相关标准,在充分考虑和听取受益残疾人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施工。施工应尽量减少对残疾人家庭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提高改造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切实保障改造项目实用和安全质量。 

  (三)加强监管,建立档案。改造过程中,市残联将对项目申请、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全链条进行监管工县(市、区)残联要加强质量监管,做好实地调研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改造质量。施工改造完成后,县(市、区)残联要认真组织工程验收,拍摄改造后照片,收集整理申请表、公示资料、服务合同、改造方案、施工方案、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表等改造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各县(市、区)残联要及时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相关数据录入中国残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 

  七、工作要求 

  1.要纳入大局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残联要积极推动家改工作纳入本地党委政府民生实事工程。要用好用足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和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家改工作,切实提升家改工作质量。 

  2.要坚持原则,集中重点发力。要坚持重度残疾人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得将服务人群扩大到三、四级残疾人家庭。要突出重点,优先改造城乡低保户、脱贫户、易返贫致贫监测户、城乡低保边缘户,以及一户多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家庭。 

  3.完善方案,家改重在改造各地要按照《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通知》(残联函〔2023〕194号)要求,参照中国残联制定的家改目录清单(见附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无障碍改造工作具体计划,科学制定和完善家改目录,要在具体计划中明确家改具体内容、范围边界以及设施改造和辅具适配衔接要求,严禁将本地残疾人补贴辅具适配内容以及粮、油、食品等日常消耗品列入家改目录。 

  4.要规范档案体现工作成效。要加强对基层的监督和指导,将继续月调度制度,各地每月20号前上报本地当月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残联及时收集整理申请表、公示资料、服务合同、施工方案、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表等改造资料,建立健全基础档案。要高度重视数据库录入工作,按照“即完成、即录入”的要求,将各渠道支持完成的改造数据一并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数据库开展数据抽查并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现数据核查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家改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5.要强化配合,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与民政部门居家适老化改造的互动衔接,搭建信息共享互换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要加强与残联系统辅具适配等工作的统筹,整合资源,避免同一类型和种类的产品、设施交叉重复投入,要综合考虑残疾人居家生活实际需求,做好有效衔接和互相补充,提升残疾人居家生活自理能力,为残疾人参与康复、教育、就业创造便利化条件。 

 

  附件1: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目录清单 

  附件2: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分配表 

  附件3: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度月报表 

 


附件1:2024年吉林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目录清单.docx
附件2:2024年通化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分配表.docx
附件3:2024年通化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度月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