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通化市“科创专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科技局,通化医药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科技局,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科研院所、企业:
根据《通化市人才服务“三个千亿级”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通人才字〔2024〕12号)和《通化市选派科创专员服务“三个千亿级”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通市科联字〔2024〕3号)》(简称《实施方案》)工作安排,2025年计划选派10名左右科技人才到医药健康、文旅、人参“三个千亿级”产业企业担任“科创专员”。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创专员
1.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有三年以上科研、管理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组织管理能力,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4.选派后能够在派驻企业“科创专员”岗位工作满两年,每年为派驻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
5.鼓励“科创专员”以团队的形式为企业服务。
(二)派驻企业
1.通化市域内注册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依法缴纳社保和纳税;
2.医药健康、文旅、人参“三个千亿级”产业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良好,信誉较高,有一定的研发条件和科技创新、科技转化承接能力;
3.企业愿意为选派人才提供“科创专员”岗位,支持“科创专员”参与企业科技创新决策,支持“科创专员”围绕《工作方案》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管理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4.企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办公场地,能够为“科创专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和安全保障。每月给予“科创专员”不低于1500元的交通及生活补贴。购买不低于50万元/年的综合意外商业保险。
二、申报选派程序
1.符合选派条件的企业、科技人才和科技人才所在单位三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的(2025年7月1日以后),由三方共同填报《通化市“科创专员”申报书》(附件1),与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附件3)和相关附件合并装订。
2.企业注册地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后,在《通化市“科创专员”申报书》上盖章推荐,形成《通化市“科创专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出具推荐函。
3.市科技局会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依据“科创专员”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科创专员”人选。
三、材料报送
《通化市“科创专员”申报书》与企业、科技人才和科技人才所在单位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装订成册一式6份;推荐函、《通化市“科创专员”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于11月24日前,报送至通化市科技局综合规划科(129室)。同步将申报书、合作协议等附件的PDF版发送至kjjzhek@163.com。
四、资金资助额度及拨款方式、执行周期
执行周期2年,对首次入选并成功签聘不少于2年合同的“科创专员”,资金支持2万元/人/年,当年使用市人才开发资金一次性拨付到派驻企业,专项用于“科创专员”开展科研创新活动。
五、政策保障
(一)科技人才入选为通化市“科创专员”等同于承担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吉林省“科创专员”。
(二)鼓励“科创专员”申报通化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将“科创专员”聘期内在企业取得的相关成果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在评选中给予倾斜。
(三)与企业有科研项目合作的,为保证双方利益,双方自愿签订合作协议,与企业合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事项按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拨款信息采集。派驻企业须保证填报拨款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不可简称或简化),确保财政拨款渠道的顺畅。
(二)科技伦理要求。工作内容不允许违背国家和吉林省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制度规范及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
(三)坚持申报原则。坚持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的原则,已入选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的不再推荐申报通化市“科创专员”。
七、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推动企业和科技人才尽快了解、对接政策。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确保派驻企业和 "科创专员" 人选质量。每户企业派驻 "科创专员" 不超过 1 人。申报书文本请在通化市政府门户网站科技局政务公开目录自行下载。
联 系 人:王楠、尹丽蓉
联系电话:0435—3256786
附件:1.通化市“科创专员”申报书
2.通化市企业“科创专员”申报汇总表
3.通化市“科创专员”合作协议
通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化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