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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onghu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onghu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产生之日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机构为通化市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东昌区新华大街499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3212977

    传真号码:0435-3212977

    邮政编码:134001

    电子邮箱地址:3259332@sohu.com

 

    (三)申请的提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在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依申请公开》栏目中,进行网络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受理。

(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行政机关登记后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提供政府信息。

 

(二)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行政机关应当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五)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当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并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的内容。

 

(七)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行政机关应当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八)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