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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化市地方志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路707号;邮编:134001;电话:0435-3786005;传真:0435-378600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市政室函2021〕14号)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通化市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中共通化市委、通化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我办严格依据《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拓展信息渠道,主动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好、维护好我办网站取得了良好预期效果

(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通化市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修订和发布《通化市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深入抓好贯彻实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紧密配合的良好机制,努力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全年共主动公开3篇,及时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通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印发通化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面向社会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及时做好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工作,防止出现遗漏、延误等问题,做好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2023年我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作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好栏目内容的保障,并按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周期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无误。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了自觉公开的意识,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地方志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事项已取得基本认知,对于公开范围的把握能力也在实践中强化,主动公开程度不断向纵深拓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社会公众需求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事项范围内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足,信息公开网站中信息的数量及质量有待提升2024年,我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动信息公开渠道的多元化构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