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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化市地方志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通化市玉泉路135号;邮编:134001;电话:0435-5081803;传真:0435-508180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市政室函2021〕14号)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通化市地方志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中共通化市委、通化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我办严格依据《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拓展信息渠道,主动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好、维护好我办网站取得了良好预期效果

(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通化市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采取不同方式学习《条例》,制定推行《通化市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变更的通知》《通化市办公室政务公开制度》等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及时修订和发布《通化市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深入抓好贯彻实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紧密配合的良好机制,努力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全年共主动公开13篇,并及时对印发《通化市续志资料工作实施细则》 《通化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制度》等文件面向社会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我办全年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积极配合市政府政务公开科不定期进行信息发布错别字和错误表述修改,并对2000年至今文档按照统一信息发布要求,进行规范,并做到应发尽发。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内容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主题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市府办、市司法局的考核工作,未收到社会差评和受到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化市地方志办公室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的理念仍需加强。由于单位工作职能所限,涉及民生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多,办公室每年依申请公开事项比较少,政务公开的关注度和紧迫性不是很明显。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有待拓展。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务公开经费不多以及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不够高,业务开展的形式较为单一,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下一步,市地方志办公室将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平台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

二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探索新措施,创新工作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