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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化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51218日。通化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435-3916700,传真:0435-3281005,电子邮箱:thstjj@163.com,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580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通化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意见》,聚焦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及时、准确、完整发布各行业领域统计信息及产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通过持续优化统计服务方式,扎实推进统计政务服务体系完善,进一步强化公开理念、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积极推动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协同参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我局主动强化统计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工作,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政府信息全面、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不断拓展公开形式、提升信息质量、增加公开数量,有效实现了政策公开化、程序透明化,切实提升了统计信息服务的覆盖面与实效性,更好地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市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截至202512月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主要包括统计公报、统计法律规范等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市统计局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案件的接收、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全流程程序,坚持依规办理、节点管控与主动沟通相结合,确保每一件申请得到规范、高效处理。依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样本》相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办理标准,确保答复内容严谨、程序规范、信息全面、表述清晰。截至202512月末,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其中属于本单位公开职责范围的55件(含部分公开4件),非本单位职责范围6件。所有受理申请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市统计局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同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时限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并动态更新信息,对已失效文件及时清理,统一规范文号管理,切实提升信息查询的便捷性和系统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市统计局积极贯彻通化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学习培训和评估考核等基础保障。一是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学习,组织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与研讨交流,确保全体人员准确理解、熟练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与实际操作能力。二是着力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提醒机制。围绕政务公开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考核标准、严格内容审核、规范运行流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0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1

0

0

0

0

0

5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1

0

0

0

0

0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系统稳步推进,但对标上级要求与公众期待,仍存在一些有待加强的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仍需增加,内容需进一步细化深化;三是政策宣传和公众引导工作力度有待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持续深化,以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26年,市统计局将坚持培训学习与业务实践相结合,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主动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将进一步系统梳理主动公开事项范围,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围绕“重点突出、切合实际、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大主动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切实回应公众关切,做好统计相关领域的释疑解惑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统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化市统计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