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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统计局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化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通化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435-3916706,传真:0435-3281005,电子邮箱:thstjj@163.com,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580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化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统计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行业群众关注的统计信息、各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进一步改进统计服务方式,推进统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逐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积极推动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调整充实主动公开内容,以局长任政务信息公开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模式,同时主动加强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各类统计普查、调查开展情况,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地提高,真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市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截至2024年12月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条,主要包括统计法律规范、统计执法监督等。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市统计局严格履行接收、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程序,做到严格按照规定、严控时间节点和积极有效沟通,确保依申请公开案件顺利推进完成。同时,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样本》要求,严格按照答复规范处置依申请公开案件,积极做到严谨、规范、全面、清晰。截至2024年12月末,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4件,其中符合本单位依申请公开24件,4件为部分公开,6件为非本单位依申请公开职责范围。受理后均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截至目前,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管控,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对失效文件进行了清理,对文件号等进行了规范,方便公众查询。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通化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传播普及,我局组织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交流,使其准确理解并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狠抓内部制约机制,推行定期监督提醒制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考核指标,严把公开内容,规范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上下有序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以及公众需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24年,市统计局将加强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相结合,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切合实际,应公开尽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和解读政府信息的力度,做好对公众在统计工作方面的答疑解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统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化市统计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