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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化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12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通化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435-3916706,传真:0435-3281005,电子邮箱:thstjj@163.com,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580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通化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依法统计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行业群众关注的统计信息、各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进一步改进统计服务方式,推进统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主动加强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各类统计普查、调查开展情况,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地提高,真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逐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积极推动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重新修订了《通化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市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截至202212月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主要包括统计法律规范、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监督等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市统计局严格履行接收、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程序,做到严格按照规定、严控时间节点和积极有效沟通,确保依申请公开案件顺利推进完成。同时,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样本》要求,严格按照答复规范处置依申请公开案件,积极做到严谨、规范、全面、清晰。截至202212月末,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1件,均予以公开答复,并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本年度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管控,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对失效文件进行了清理,对文件号等进行了规范,方便公众查询。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通化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按照政府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统计局督办清单,做好全程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有序、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上下有序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以及公众需求仍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23年市统计局将加强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相结合,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切合实际,应公开尽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和解读政府信息的力度,做好对公众在统计工作方面的答疑解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统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化市统计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