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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12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通化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435-3916706,传真:0435-3281005,电子邮箱:thstjj@163.com,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580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通化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吉林省统计局和通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进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完成。坚持真实、严谨、科学的统计精神,大力夯实工作基础,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理顺依申请公开流程,提升通化市统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持续开展《条例》宣传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了《条例》,市统计局大力开展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强化培训工作。

  1.持续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市统计局举办了全市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专业人员解读《条例》内容。会上,详细讲解了《条例》在实际工作中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处理突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时的注意事项,从顶层设计者的角度对事前准备、事中处理、事后总结进行了清晰的梳理,达到预期成效。

  2.面向公众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和宪法宣传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条幅和宣传展板,发放《条例》基础知识宣传手册给广大市民,对公众进行宣传。

  (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主动公开。截至202012月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条,比上一年新增公开数2 条。

  2.依申请公开。市统计局配备专人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做到了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意见中说明理由。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截至202012月末,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予以公开答复,并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市统计局严格遵守《条例》,定期查看依申请公开专栏并及时处理相关申请,及时、准确并按流程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对失效文件进行了清理,对文件号等进行了规范,方便公众查询。

  4.平台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5.监督与保障

  积极贯彻落实通化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统计局督办清单,做好全程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有序、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依照《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经济数据、公开年报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报送、更新和公开。2020年,市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总数8条,所有公开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公开答复并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申请人主要为专家、学者和学生,申请数据信息的用途主要用于论文写作和科研项目。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等问题。2021年市统计局将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规范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和解读政府信息的力度,做好对公众在统计工作方面的答疑解惑。

  六、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市统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化市统计局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