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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点击数: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市政室函〔2021〕14号)规定,现公布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3658822,传真:0435-3653696,电子信箱:thsbbgs@163.com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路263号。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通化市社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喜艳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刁海、张相国、安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日常工作人员1名,并设有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门户网站。
  为抓好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按照“谁负责,谁公开”的工作机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严格遵守“谁制作,谁解读”的工作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和作用。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加强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把好依申请公开三道关。一是严把审查关,我局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明、佐证材料及申请用途进行严格审查。二是严把调查关。在接到依公开申请后,办公室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及时转交给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认真核查申请内容,确认申请人所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对于难以把握的申请,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沟通,保证了依申请公开准确性。三是严把答复关。办公室对业务科室提供的材料进行整理并答复申请人,尽量避免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不当,引发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按照《条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主要有:《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通化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5项,新增和完善《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3项。
  (四)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市社保局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0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5条。市长热线回复285条,解答网上留言12条,业务和咨询等相关科室来访来电咨询万余人次利用局内大屏幕滚动播放信息40余条。全年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例,已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化市社保局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在工作中发现了需要不断完善和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升,要做到制作即发,及时更新;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严格把关文件属性,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定期对相关科室展开培训。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维护力度,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审查力度,严格把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等文件属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