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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2    点击数: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由副局长孙岩同志任组长,政策法规科科长隋秀芳任审核员,佟雪任录入和校对人员。在公开原则上,只要不涉及到党和国家机密的气象工作,全部公开,在内容上让气象部门责任、权力和义务全部纳入公开范围,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在气象部门的认真落实。
  2.工作机制。为了营造良好政务公开工作氛围,我局继续通过政务公开栏,对领导小组成员、办事程序、规章制度、举报电话等方面进行了公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分别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张贴上墙,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充分利用吉林省气象局网站为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我市的气象事业发展情况。
     3.人员配置。由于我局属于业务科技型部门,由于人员少,没有从事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只有1名工作人员兼此项具体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市政府要求,及时完善了《通化市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通化市气象局信息公开目录、通化市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将单位机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事业收费及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执行依据等重点内容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具体申请步骤以及监督方式进行了明确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良性发展。严格执行吉林省气象局下放的五项行政许可权限。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制定了工作程序,简化审批手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便民服务情况
  在政务大厅设立了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栏,公开了服务承诺,公开了建筑物防雷设施审批流程图,极大地方便了服务对象。严格实行“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受理超时默认、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主体审批”的服务理念,受到了服务对象的称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及主要内容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36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天气预报信息数365条。截止2016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139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25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13条,其他类信息数30条。
  (二)公开的形式
  在通化兴农网站、电视台、电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尤其遇有重大天气情况,及时通过电视、短信、12121、电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同时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以散发传单,施放悬挂标语的氢气球,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对气象部门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2016年我局窗口共受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58件。接待咨询近百人次,没有出现服务和行政审批等投诉事件。公众、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申请公开气象资料方面的信息,我局严格按照《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4号令)予以适当提供。完成全年政务信息公开的绩效考核和公众满意度调查。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