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通化市供销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日期为202512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通化市秀泉路702邮编:134001;电话:0435-3212320;传真:0435-3212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5年通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单位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通化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了领导小组督导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抓、信息公开办协调统筹的工作机制,较好地确保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办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等措施办法,为确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规范运作,提供了较为完备的规范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定了《通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更新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文件和决算信息共2条,通化供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供销系统和市供销社相关政策、工作、产品推介等信息46条。

(四)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为了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市供销社已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详细列明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程序、办理时限及监督方式等,并将信息公开申请表上传至信息公开指南页,方便群众下载。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申请。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管控。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规范要求,对我单位发文进行保密审查,尤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在各科室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涉密审查,做出复核意见,再报分管领导把关审签后,正式印发。由于坚持制度严格,依规加强管控,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出现失泄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限,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公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信息较少。二是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宣传的还有不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了解较少。

2.改进措施: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多维度满足群众的知情需求。二是提高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从严从速审核,保质保量,尽快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宣传力度,通过公众号、朋友圈等多维度宣传,提升其在群众中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