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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供销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1    点击数:

    一、基本工作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通办发〔2016〕36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市政办函〔2017〕26号)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联合关系,联合社对成员社进行工作指导。 

  2、工作机制。市供销社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玉静  成员:佟丽杰 郑玫蕾 

  3、人员配置。设置兼职人员1名。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市社党委在年初专题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全年召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会议4次。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供销社对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完善,建立健全了通化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制度,对具体工作程序以及公开方式进行了明确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8条,所占比重为20%,工作动态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14条,所占比重为35%,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3条,所占比重为7.5%,财政资金类信息数1条,所占比重为2.5%,其他类信息数14条,所占比重为3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化市供销社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供销社为事业单位,不存在此项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通化市供销社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完善和规范。二是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多,还满足不了群众的需要。 

  2、改进措施:一是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和发布协调制度。二是加快政务信息的更新速度,不涉密信息随时发布,涉密信息必须要在履行解密手续后方可公开。 

  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 

  1、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 

  2、及时更新网站内容。落实责任制,各科室更新的政府信息随时提交相关负责人,经审核后,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发布。 

  3、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实现公开行为规范运作。抓好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