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报通过通化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 http://xxgk.tonghua.gov.cn)。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与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5-3268566邮编:134001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1777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建立建全相关制度,做好主动公开,把政务公开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进而提升公积金服务质效。
(一)组织推动市公积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成立通化市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章制度,实行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由中心主要负责人统筹领导、分管副主任具体安排,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动态更新公开内容,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2024年我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中心简介、相关政策法规等。截至目前,我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中保留的政策类信息43条,全年共主动公开政策类信息6条,公开年报1条;通过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2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我中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受理制度,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查看、查收依申请公开渠道,维护依申请公开渠道,加强申请信息渠道保障,积极优化办理流程。并在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对外公开。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及时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了栏目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中心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审核,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我中心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不断加强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及时处理网站错链等情况,不断加强对已发布信息的清理规范,切实加强了日常维护和监管。2024年度按照相关要求,我中心对政府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涉及本单位已发布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共计清理40余条信息。清理范围涉及已经失效的阶段性的各类方案、通知、通告、公告,带有红头和公章的文件,涉及疫情的信息,向上级部门打的请示、报告,不当公开的信息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清理的相关信息。清理信息前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并与相关业务科室充分沟通,确保信息清理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熟练度,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准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按要求依法准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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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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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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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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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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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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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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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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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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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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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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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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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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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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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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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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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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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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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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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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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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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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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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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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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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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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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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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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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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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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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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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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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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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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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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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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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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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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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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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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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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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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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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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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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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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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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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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2024年,我中心通过积极努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通过自查自纠发现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信息发布不及时。通过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本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重要活动,全面展示公积金工作进展成效和工作亮点。细化公开内容,加强各科室之间的信息联动,便于及时将信息报送至中心办公室进行汇总公开,以防出现信息发布不及时或遗漏现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和制度建设。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熟练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全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其与公积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全中心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正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