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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通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年成为政府工作部门,担负机关事务管理相关职能,开展机关自身行政管理方面的各种事务工作,积极打造机关事务管理品牌,努力实现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着力抓好制度落实、管理落实、服务保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各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动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为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机关事务管理有关的政府信息提供了较好地服务,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435-3339661,传真:0435-3339661,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702号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条,历年累计上传主动公开信息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标准掌握还不够准确,相关业务还不熟练,距政府要求还有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3项工作: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充实力量,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二)准确掌握信息公开标准和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

(三)强化业务能力提升,能够熟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应用系统的使用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备注: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1条,历年累计上传主动公开信息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