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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城市管政府信理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8    点击数: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要求,现公布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3916367,电子信箱:thszfj@163.com,邮编:134000,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路352号。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制度体系,细化工作流程。依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制度体系、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划分进行完善,强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二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的要求,归纳出应对社会主动公开的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二是重点界定了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各责任单位必须承担的义务。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参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息进行了科学界定,凡属于应当公开的都按规定时限纳入了公开目录,按时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报备。明确了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申请公开的范围和流程等,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不发布虚假或不完全信息影响社会稳定,不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确保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本着 “公开为先,服务为本”的宗旨,按照“政策性、制度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实用、实效”的需要,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重大决策、机构职能、“只跑一次”事项、行政执法信息、工作动态等进行了相应的公开。为使主动公开的信息细致全面、快捷及时,我们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公开。一是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的合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我市政府网站和我局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方式还不够多样化,除传统的宣传方式外,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健全。

2026年,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对群众普遍关切的城市管理热点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和积极回应,切实维护好本单位的公信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我局将积极探索新办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积极审核各类信息的发布,做到发布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三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