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为做好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发改委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为了方便群众对我委信息公开内容的查询,我们按市政府的要求编制了《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发改委政务信息内容、机构职能、工作职责,科室设置、相关的政策法规、行政权力,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公开。(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我们制订了《市发改委派驻窗口审批服务工作管理责任制》《市发改委行政审批承诺》《市发改委行政审批过错追究》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办法及等事项。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市委、市政的要求,由市发改委牵头成立了“重点项目审批直通车”,方便、快捷地为企业服务,为项目服务,市发改委纪检组长史秀明同志多次深入市政务大厅了解情况,协调工作,全年“重点项目直通车”办理项目174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71项。重点项目直通车项目174项,全部在政务大厅公开。
(二)公开的内容
1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1)、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含项目建设方案)审批。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暂行规定》(吉政发[1996]14号)。
(2)、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暂行规定》(吉政发[1996]14号)。
2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除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暂行规定》(吉政发[1996]14号)。
(三)公开的形式
1.在市政务大厅网上公开71项。
2.全年发布通化价格测198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收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行政复议有关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所有信息公开不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或明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通过一年的工作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二是信息发布渠道少。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在2014年要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配齐配好专人负责。建立发改委网站,拓宽信息发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