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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1    点击数: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为做好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发改委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为了方便群众对我委信息公开内容的查询,我们按市政府的要求编制了《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发改委政务信息内容、机构职能、工作职责,科室设置、相关的政策法规、行政权力,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公开。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我们制订了《市发改委派驻窗口审批服务工作管理责任制》《市发改委行政审批承诺》《市发改委行政审批过错追究》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办法及等事项。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国家简政放权总体要求,我委牵头推进全市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改革中,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9号、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4]2656号、吉政办发[2015]7号、吉政发[2013]2号文件精神,按照“五个一律”要求,严格执行“五不准”,全力做到“八个统一”,确保项目审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5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71项。发改委网站公布728条,总计799余条信息。 

  (二)公开的内容 

  1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1)、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含项目建设方案)审批。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3]2 

  2)、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吉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号

  2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除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4]2656号 

   (三)公开的形式 

  1.在市政务大厅网上公开71项。发改委网站公布728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收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行政复议有关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所有信息公开不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或明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通过一年的工作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二是信息发布渠道少。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在2016年要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配齐配好专人负责。建立发改委网站,拓宽信息发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