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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旅游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02    点击数: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通知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2014年,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维护、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网站通化旅游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通化市旅游局办公室,电话:3212539。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理顺政务公开关系,推进我局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局成立了由闫平局长任组长,宋传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个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旅游咨询中心,负责牵头协调和录入规范性文件,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并指定一名干部负责工作的具体开展,将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市政府部署,参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息进行了科学界定,凡属于应当公开的都按规定时限纳入了公开目录。按时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认真落实和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如《通化市旅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申请公开的范围和流程等,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不发布虚假或不完全信息影响社会稳定,不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等各种网络培训,上传材料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结合自身实际,我局已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实现了网站独立化。通化旅游网信息公开平台上传2014年通化市旅游局公开指南和各种文件与旅游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干部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等政务信息九十多条,经常性地做好修正、增补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填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2014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32条,占32.65 %;QQ群公开信息66条,占67.35%。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占 9.1 %;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占 18.3 %;业务管理类信息67条,占68.3%;其他信息类  4条,占 4%。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9条,占  %;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信息18条,占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5条,占3.2%;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市旅游局门户网站通化旅游网上公布。

  2. 在旅游咨询中心、星级宾馆、旅行社、A级景区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游客和其他组织提供旅游信息。 

  3.通过通化日报、省旅游信息中心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旅游信息。 

  4.公示栏目公布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在吉林省广播电台、通化电视台心桥栏目开展了旅游咨询现场便民服务,就相关政策、旅游投诉、热点景区景点线路等问题现场答问,解答群众的疑惑。 

  四、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文件,我局未产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例。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份。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工作动态的公开时效性不够强,有时公开内容的更新不够及时,对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5年,我局将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动态,根据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