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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旅游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5    点击数: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通知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2016年的主要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领导体制。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理顺政务公开关系,推进我局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局成立了由闫平局长任组长,宋传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个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旅游咨询中心,负责牵头协调和录入规范性文件,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并指定一名干部负责工作的具体开展,将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市政府部署,参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息进行了科学界定,凡属于应当公开的都按规定时限纳入了公开目录。按时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认真落实和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如《通化市旅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申请公开的范围和流程等,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不发布虚假或不完全信息影响社会稳定,不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与内容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2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29条,占31.52%;QQ群公开信息63条,占68.48%。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占7.6 %;规划计划类信息16条,占 17.4%;业务管理类信息57条,占62%;其他信息类 12条,占13%。

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6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信息15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4条。

(二)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市旅游局门户网站通化旅游网(2016年2月对网站进行改版)上公布。

2. 在旅游咨询中心、星级宾馆、旅行社、A级景区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游客和其他组织提供旅游信息。

3.通过通化日报、省旅游信息中心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旅游信息。

4.公示栏目公布信息。

(三)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24条,占比83%。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1次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情况为0

2、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3、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情况1次

4、政策解读情况3次

5、微博微信回应情况3次

6、其他方式回应情况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文件,我局未产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例。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份。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2016年的主要工作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工作动态的公开时效性不够强,有时公开内容的更新不够及时,对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局将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动态,根据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