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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林业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03    点击数: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2010年3月,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了通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政务公开协调办主任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编办、财政局、法制办、公用局、设建局、发改委、保密局、政务公开协调办等13个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3项具体工作职责。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作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及市政府政务大厅的具体管理工作。
  2.工作机制。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专门机构,并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3.人员配置。全市共有534人从事该项工作,专职人员41人;兼职人员493人。做到了各县(市、区)政府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市本级各部门、单位设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下发了《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6项重点工作任务;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务公开调研工作的通知》,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撰写的《我市政务公开情况的调查报告》在《通化工作》第四期刊发。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信息清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考核等七项配套制度。
  2.学习、培训情况。2010年,共举办各类培训17次,共计179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在省政务公开协调办的统一指导下,对《通化市人民政府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是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和提供信息服务的系统,利用CA认证和SSL加密技术,使整个平台达到了网络运行的安全技术标准,为了保障信息公开的要求,采用专用CA认证服务器,制证、认证、发放工作独立于《管理系统》之外运行。并按《条例》要求,与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链接,目前已经有45个部门、单位领取了录入电子证书,进行了框架与详细信息的录入,使用效果良好。
  4.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按照职权法定、精简效能、重在规范、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政府责成监察、法制、财政、物价等部门,对市属48个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本级行政机关现有行政权力3291项。并编制了《行政权力公开目录》和《行政审批项目运行流程图》。突出围绕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主动公开的涉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15项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各部门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45个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部门已经编制并公开了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并公开了涵盖15项重点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内容。
  5.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为了更科学、安全、有效的管理电子证书制作和发放,以及信息录入的安全,我们认定、细化和优化了工作流程。
 (1)证书管理流程
  部门填写《录入人员详细信息登记》->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及加盖部门公章->政务公开协调办政务公开指导科审核->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认证工作人员录入及制证->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审核->部门负责人校对审核->部门录入人员登录测试->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取电子证书->政务公开协调办备案。
 (2)信息录入流程
  录入人员进行框架录入->校对人员进行一校、二校->分管领导或负责人负责终审三校->录入人员进行详细信息录入->部门负责人通知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正式发布。
 (3)人员更换与信息删改流程
  部门填写《申请书》->分管领导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报政务公开协调办政务公开指导科审核->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进行信息变更->部门分管领导或负责人校核变更信息。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按照《条例》要求,起草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主要有:《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通化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类信息网上录入等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网络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545条。仅2010年全年就公开政府信息23709条,并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公开,网上公开率100%。累计网上公开政府信息51256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85%。市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81条,占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23%,县(市、区)、乡镇、中省直部门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464条,占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77%。
  (二)公开的内容
  在2010年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的1853条,占7.8%,规划计划类信息399条,占1.7%,业务管理类信息687条,占2.9%,其他信息类12732条,占53.7%。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8038条,占33.9%。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2010年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8个,发布政府信息23709条,专栏的点击次数为675837次。
  2.公共查阅点。2010年全市设公共查阅点468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查阅点82个。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2812条、电子信息16448条。接待公众查阅2741943人次,借阅文件138896件次。共发放政府公报(政报)245份。召开新闻发布会31次,发布信息187项。
  (四)公开的及时性
  2010年,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信息总数为2370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00%,没有超过20个工作日公开的信息。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信息总数为2024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85.4%,没有超过30个工作日报送公共查阅点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57件次。其中,信函受理1件次,占0.05%,当面受理1355件次,占99.9%,其他形式受理1件次,占0.05%。
  申请主要涉及卫生、水利、农业、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民政等领域,主要涉及的问题包括:卫生收费、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粮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政策、社团组织登记政策等问题。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0年,在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的1357件次,占申请总数的100%。
  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357件次,占已答复总数的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全市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件次,办结2件次,占100%。全部维持原行为。共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申诉1件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0年,全市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1600元,都是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复印费、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2011年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同时,进一步明确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二是加大示范点培育力度。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加强示范点培育力度。三是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拟于九月份召开全市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视频大会。
  (二)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七项配套制度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体系。按照《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二是加强相关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以《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七项制度措施为依据,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制度的全面实施,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四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与数字电视系统,编制“通化市政府信息通用查询系统”,做到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实现“政府信息村村通”;启动政府信息阳光入户工程,实现通化市区内“政府信息户户通”,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覆盖面。
  (三)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做到重大决策事项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议事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公开。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积极推行网上办公,把行政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逐步开通和完善网上查询、受理、投诉、审批、收费、办证等功能,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电子政务、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重点。三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领域、要害部门和关键环节行政权力运行的监控,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全面公开行政执法结果,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