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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3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相关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局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局纪检委监督检查、业务部门狠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局范围内信息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各级职责,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人员配置:目前林业局共有2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年初组织召开了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人员各司其职,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和公开工作的监督。定期开展政务信息专(兼)职人员学习、培训会,强化了工作人员责任心,提高了业务素质。按照林业社会地位和作用,科学编制了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对需要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公开。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优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性。
2、林业局全年共组织信息公开培训1次,培训人员4人。
3、清理政务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市委、市政务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并在电视上进行了公开承诺。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和审批制度的事项,及时废止和修订,将我局原有8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政务大厅林业窗口。对适时出台的相关林业法规政策,经市政务审定后及时予以公开,对陈旧过时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方便了群众,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
(三)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修订并完善了《通化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通化市林业科室建设考核办法》。及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建设考核范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规范化管理。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局办公室充分发挥作用,强化指导,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性。局纪检委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杜绝了应公开而未公开、信息公开滞后等现象发生,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我局还加强对议案、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积极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相互加强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复并通报办理结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总数为330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31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95.1%。非网上公开信息16条,占公开总数的4.9%。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26项,占公开总数的10.6%;机构职能15项,占公开总数的4.5%;业务管理类42项,占公开总数的12.7%;其他信息类220项,占公开总数的66.7%。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设计规范性文件类24项,占公开总数的7.2%;涉及计划、完成情况的25项,占公开总数的7.5%;涉及与林农利益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占0.3%;其他服务类的79项,占公开总数的23.9%。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在省林业网站公开信息86条,占公开总数的26.1%;在局网站上公开信息220条,占年度公开总数的66.7%在本级政务网站公开信息25条,占年度公开总数的7.5%。
2、其他形式。编辑林情专刊24期。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的信息312条,占公开总数的92.694.5%,均在20个工作日内发布。没有超过20个工作日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所有公开信息均为主动公开。无网上受理、信函受理、当面受理及其他形式受理信息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2012年底,全局未收到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无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便民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二是抓住林业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通化市林业局网页上需要公开的信息,特别是关系到涉及林业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