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通化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性、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性。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通化市审计局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市审计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并设专人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在公开原则上,只要不涉及到党和国家机密以及审计纪律要求不宜公开工作,全部公开,在内容上让审计部门责任、权力和义务全部纳入公开范围,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在审计部门的认真落实。
2.工作机制。为了营造良好政务公开工作氛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主要责任人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发布、按通化市政府政务网络管理处要求申请审计信息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人员分工。由于我局人少任务多的工作性质,没有从事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只有1名工作人员兼此项工作。
4.积极培训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系列相关制度,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了运用《条例》及相关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完善了《通化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通化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将单位机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审计及审计事项标准及执行依据等重点内容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审计对象的监督。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按照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具体审计步骤以及监督方式进行了明确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有关审计许可权限。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制定了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为通化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及主要内容
2008年,我局累计报送信息近300条,被各大媒体、网站采用171条。
(二)公开形式
在通化审计网站、电视台、电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审计信息。尤其遇有重大工程项目的审计,及时通过审计网、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审计信息。
三、按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务大厅未设窗口。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