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通化市人口计生委切实开展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通化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健全机制、完善举措、抓好落实,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性、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性,不断提高了我委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副主任于凤翔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和审核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市人口计生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具体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并设专人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在公开原则上,按照保密和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能公开尽公开,积极推行阳光政务。
2.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务信息保密审核、发布制度和办法。按通化市政府政务网络管理处要求确定具体工作流程,责任分工,确保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制度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事宜。此外还利用网页为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和事业,为政务公开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开展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和细化。
3.人员分工。按照委科室构成和人员分工情况确定办公室和信息室各有一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该项工作。
4. 积极培训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系列相关制度,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了运用《条例》及相关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完善了《通化市人口计生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信息公开目录,将单位机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处罚、征费项标准及执行依据等重点内容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制定了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按照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具体处理步骤以及监督方式进行了明确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严格考核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和成效。具体内容细化到各科室,定期开展检查和督导,年末开展总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及主要内容
截至2012年2月,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更新和补充27条。
(二)公开形式
通过网站、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信息。在电视台、电台和报社等举办和开设专题和专栏和专访就重大政策调整、当前工作和社会热点和群众急需普及和了解的政策、发规等事项进行公开和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利益导向。
三、按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委在政务大厅未设窗口。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通过开展周末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自觉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教育,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将政务和信息公开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和各个领域当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内容,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更好地发挥门户网站作用。
2012年,要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进工作、方便群众、接受监督、争创佳绩。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