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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通化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7    点击数:
2017年通化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市政府《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市水利局截至2月末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党办、水政水资源及相关科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科站办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办公室承担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水政水资源承办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应诉事宜;党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受理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督办解决问题。 

  2、工作机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人员配置。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配置了电脑等办公设施。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2017年,我局及时更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时将相关纸质文件报送市档案局,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政府网站或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发布。

    2、进一步推进“五公开”工作机制,即“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组织相关人员10余人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4、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12月末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3篇(条),信息公开发布前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1、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过错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各直属单位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相关保密制度;4、对需要公开或取消的信息进行更新和清理。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认真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信息进行了信息产生过程的全跟踪,指导有关局直属单位开展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全方位的考核监督。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加大日常比重的考核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公开及时,市水利局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和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全部如期完成。 

  2014年到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数据如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市水利局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全部公开,做到了公正、透明,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的认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市水利局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而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市水利局无一例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培训工作不够普及;三是具体承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通化市水利局

  2018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年度 

  2014 

  2015 

  2016 

  2017 

  信息数量(条) 

  5 

  1 

  22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