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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2023,市住建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领导,梳理公开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结合住建工作职责,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此外,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依法行政有关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了《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清单>的通知》(通建发〔2023〕110号),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告)63条,其中,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47条,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85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2

0

1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2

0

1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2

0

1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市住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已公开文件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如链接错误和错别字;二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数量有待提高,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宽;三是各科室、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

针对以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加强对《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清单>的通知》(通建发〔2023〕110号)文件的落实,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清单内容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2.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管理,要求公开信息前由相关工作人员校对内容,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表》,做到“信息公开前必审核”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更加完善畅通的信息手段。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4.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