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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击数:

2021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制度,梳理公开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载体,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告)116条,其中,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110条,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条,通过其它方式公开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办件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依申请公开件处理环节存在缺失,部分主动公开事项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法规解读不准、把握不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分类不仔细。

针对以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继续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文件精神。

2.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等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3.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明确具体办事人员,负责政府信息收集、审查和发布等管理工作,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

4.抓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