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化市城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城建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共通化市委办公室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办发〔2016〕36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函〔2018〕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数量。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4条,一是在通化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局本级主要政务111条;二是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51条;三是通过其它方式公开信息12条。
2.公开的内容。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按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26条,占全部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6%;规划计划类信息32条,比例为3.3%;项目公开信息225条,比例为23.1%;其他信息类71%。
3.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城建局网站发布公开信息。此外,日常行政管理及宣传报道类的信息,通过《政务选刊》《通化信息》和两台一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为当面申请,涉及1件申请答复事项,已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日常收到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咨询政策、办法等问题,都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予以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自查发现只有进入服务大厅的事业单位进行了相应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没有完全做到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随后,我局组织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并且建立完善公开考评、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
(六)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及其他渠道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4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精神落实情况
(一)健全机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于信息公开工作牵涉到全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分布范围广,系统性强,必须建立“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多方参与、密切配合”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办公室统筹协调的有效运作机制。拟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立刻由相关科室进行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健全制度,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作为政务公开的具体推行工作,我局主要抓了三项:一是行政权力梳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针对城建系统法律法规数量多、行政权力涉及面广的特点,我们组织相关科室和局下属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涉及我系统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系统的、全面的清理,保证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用工作的质量;二是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化,扫清权力暗影,我们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通过通化日报、通化广播电视台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城建信息。主动公开了城建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业务信息等三方面的内容。重点公开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办事流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情况。三是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传递为民办事正能量,积极做好城建服务热线和市长热线等工作。
(三)完善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局根据实际建立了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考核指标,自觉扩大公开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制度保障措施,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建立政务监督评议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通过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理制,做到有诺必履;通过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严格防止政务公开走过场、摆花架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1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