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通化市公用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通化市公用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基础工作情况
2017年,通化市公用事业局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其他相关科室人员及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各单位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配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2人,专人负责“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更新和发布工作,全年录入信息76条,其中,主动公开76条,依申请公开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公用事业局主要依托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和通化发布微信平台以及各类板报、宣传册(页)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2017年,通化市公用事业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6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4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80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7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0条。
公开渠道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微博 |
政务微信 |
其它 |
数量 |
280 |
60 |
17 |
50 |
129 |
百分比 |
52% |
11% |
3% |
9% |
25% |
(一)结合民生工作进行公开
针对自来水、燃气供应,我们印发了大量宣传单,《供用水常识及用户用水常见问题解答》《依法爱护供水设施,严厉打击窃水行为》《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等宣传册(页)五千余份,就用户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相关说明,在收费网点及查表时发给用户。在收费及安全普查时,向用户普及安全用气及用水常识。燃气总公司设立微信公众平台,将各小区入户普查时间、管网改造情况、安全用气常识,都在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开。自来水公司定期在新浪微博公开发布水质信息。
结合供水、供气管线改造工程,针对设施检修和水箱清洗需要的计划性停水、停气维修封路信息,提前在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发布,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户。全年在小区物业、门卫及停水、停气区域街道张贴、发放停水、停气通知书一万余份。
(二)结合深化改革进行公开
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适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建立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共计88人,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包含燃气企业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等4项许可的153家企业,并将涉及这些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
全面落实《通化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推进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全面清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将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服务指南对外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一张网”统一平台办理和监督,经过清理,我局共有公共服务事项18项,行政许可8项,现已将该清单在“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对外公布。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开情况
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7年公用事业局针对住房保障工作适时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协调各区政府网站上设立住房保障专栏,及时公开当年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信息,力争达到住房保障工作公开率和知情率都达到100%。
一是在社区张贴公租房分配公告。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保障性住房工作分配信息。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通化日报》和市政府附近的LED荧屏发布公租房分配相关信息及咨询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在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公租房分配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通化市公用事业局没有依申请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通化市公用事业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通化市公用事业局未受理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通化市公用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主动公开方面,认真树立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布公用系统工作重要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通化市公用事业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做到将权力放在阳光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助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