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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通化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结合2019年度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通政公组办〔2019〕7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www.tonghua.gov.cn/hbj/)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tonghua.gov.cn/zcbm/fgw_98007/ndbg/)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5-3389201,传真:0435-3389208,电子信箱:th2881@163.com,地址:通化市龙泉路59号,邮编:134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通办发〔2016〕3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通政公组办〔2019〕7号)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务“五公开”工作机制
  严格将“五公开”工作机制融入公文办理全过程,由公文起草处室确定其公开属性等内容,并体现在发文稿纸上随公文一同报局领导审批,未确定公开属性的文件,办公室不予上文号。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及时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局政务信息办公室定期开展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及时督促整改。积极推进“五公开”制度规范,在新修订的《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中,从决策、执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着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修订了《通化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曹岩峰局长担任,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局)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局机关办公室。局办公室作为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机构,并负责其日常工作运行。
  (三)积极推进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面对政务信息发布量不断增多、公众参与方式不断拓展、网民参与度和关注度不断提高等新形势,注重做好信息公开专栏架设,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公开指南”等信息,新增“环境违法曝光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专题专栏。
  (四)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中标结果信息、2019年拨款支出和收支预算表、2019年度预算、2018年度决算统计表和2019年度专项资金分配安排情况。二是全面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按时公开了通化市2019年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气监测数据审核表。2018年,通化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12期。向社会实时发布污染源环境空气质量。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有关要求,健全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依法依规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进行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了环评受理、审批全过程公开。2019年,已办结环评审批文件12件,已全部在网站上予以公开。四是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增设省厅开发的环境违法曝光台,加大对全市环境违法企业的曝光率。2019年,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6件。截止目前,全市共公示26件行政处罚类信息。五是积极推进辐射安全信息公开。不断加强辐射安全信息公开的力度,对辐射应急、辐射专项行动等各类辐射安全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五)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
  一是做好生态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全文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群众投诉举报案件33批211件。二是加强市生态环保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使用。2019年,我局通过“12369”平台共接到举报案件359件,比2018年减少66件,其中已办结举报案件324件,不受理举报案件35件。在办结举报件中,涉水61件,涉气142件,涉噪声85个,涉固废3件,涉生态33件,案件办结率100%,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三是管好用好政务微信微博。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网络引导,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2019年,发布政务微博912篇,关注量113人;政务微信591篇,订阅数407人。四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解读工作。加强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建设,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及时跟踪政策热点,将法规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13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27

10

行政强制

1

+1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5367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对照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厅的要求,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公开形式有待拓宽、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公开工作自动化水平不高,无法实现内网发文,影响了工作效率。
  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以全市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信息、自然生态保护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污染减排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等十个方面入手,加强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局网站栏目和功能,同时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工作纳入2020年年度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全系统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