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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11-22    点击数:

   2016年,在市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局长李涛任组长,副局长杨文俊、李辉,纪检组长王军发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同时,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进行部署,要求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二、公开形式及内容情况

(一)充分运用规划局网站公示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有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政策法规、规划通化、党建和精神文明、规划动态、行业新闻、审批流程、审批材料要求、审批表格下载、投诉举报等内容。一方面让社会各界对通化市的规划动态、建设项目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所了解;另一方面,方便全市各各相关部门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了规划队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通化市规划局网站为通化市进一步实现科学规划、阳光规划信息化提供重要支撑,是通化市招商引资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为广大客商提供了一个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通化市城乡规划工作迈向新起点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网站、通化市规划局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吉林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与交换系统及全流程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系统等网站,及时发布、公开我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方面信息。到目前为止,公布机构领导4条,机构设置8条,直属单位3条,职能简介1条,规划动态55条,转发行业新闻340条,党建文明7条,一书两证157条,工程规划方案批前公示40条,办事指南和其他20余条。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

(三)认真开展在线回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对网民留言的回复工作,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办理规划局网站的“投诉举报”中网民的咨询留言。2016年,我局针对网民的咨询留言,在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均在第一时间内给予认真、细致地回复,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的现象,受到网友的一致好评。

(四)丰富信息公开宣传平台。为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我局除利用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宣传平台外,同时采取了多种宣传载体。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的信息简报及两台一报,报送我市城乡规划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通化市规划局共投稿40条。二是多层次宣传贯彻和学习《城乡规划法》。通过发放传单、出示展板、短信平台,以及在市区重点路段出动宣传车和滚动播放宣传语,开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广场宣传日活动,向百姓宣传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三是推行阳光规划,增强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对于备受市民关注的我市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市全民健身中心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局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和通化日报上公示规划方案,并邀请百姓通过政府网站、通化日报及腾讯微信平台积极参与投票,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投票结果及时公布在通化日报上。四是编辑出版内部交流刊物《宜居通化》,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参与规划工作,推动规划工作上水平提供平台。

(五)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我局注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配套保障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首先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最后由局领导决定是否公开。在具体工作中,对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在发布前主动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对公开后可能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在发布前主动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三、便民服务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政务大厅管理办法》的通知及《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行政审批部门及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的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全面部署窗口创建工作。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部署,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作落实会议,同时,我局积极与市行政审批办多次沟通,进一步了解窗口组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将我局符合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职能全部迁至市行政审批大厅集中办理。

在人员安排方面。为了营造良好的法制化、市场化投资环境,优化项目规划审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精简审批流程、完善监管体系,我局选派一名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选派一名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抽调三名熟悉项目审批的业务骨干进驻通化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设立规划审批服务窗口。

在工作职能方面。规划审批服务窗口主要负责答复咨询、项目登记、报审材料初审、受理申请、催办督办、发放一书三证等工作。

在工作要求方面。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服从政务大厅及通化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制度、规定;向项目申请人免费提供《规划审批服务指南》《审批流程示意图》;向项目申请人提供《通化市城市总体规划》《通化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查询;要求对项目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文明服务;要求树立窗口良好的服务形象等。

在监督管理方面。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分别制定了窗口工作纪律、审批时限、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以及审批流程、审批规则、岗位职责等审批行为等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规范审批,简化流程,有效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市规划审批部门整建制进厅开展工作,是我市规划审批工作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全市“优化环境”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改善规划审批服务质量,我局对原有的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批时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调整优化。目前,规划审批时限经过调整优化,由原来的平均16个工作日缩短至10.5个工作日。

三是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原则,树立良好形象。我局自创建窗口以来,始终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原则,为规划审批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环境。在工作中,为民办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前店后厂”

等不良情况发生,当场办结率和承诺办结率均合乎要求,办事能实现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总之,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及全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果,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为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通化市规划局

                              20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