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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3169号;电话:0435-12333;传真:0435-3269697;邮编:134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入点和重要抓手,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文件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奋发有为,力争上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增强政府效能及群众满意度,全力做到政务信息透明化和办事程序流程化,真正将利民、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贯彻到稳岗就业、社会保障重点领域工作实践中。

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切实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

促服务,按照动态更新的原则,聚焦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人社重点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重要方面,及时发布、及时解读、及时更新。2024年,我局梳理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309条,其中通过我局网站发布的信息 201条,公众号发布108条。省长热线回复233条,市长热线回复375条,12333咨询电话接听25592人次,电话留言回复1961条,业务科室来访来电咨询万余人次。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4件,已答复。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总共公开的信息数量201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环节工作,优化公开流程,健全完善机制,做实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严把流程关。结合实际,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细则,明确了牵头科室、承办科室、分管领导的责任和具体办理的时限要求。二是严把答复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牵头科室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及时转交给承办科室。承办科室认真核查申请内容,对事实不清、申请不明的给予申请人指导,帮助申请人明确所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对于难以把握的申请,采取及时协商,共同研究推进。三是严把法律关。由法规科把关,尽量避免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不当,引发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4件,已按申请内容提供给当事人4件,我局均做到及时回应、规范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信息管理,切实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建立完备的人社信息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采集、审核、保密审查工作要求,确保先审核、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尤其是对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拟发稿件进行逐级审核,杜绝上网内容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发挥好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主平台的作用,围绕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中心工作内容,增强信息编发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打造权威、及时的政务媒体平台,不断提高人社政策的社会知晓率;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将本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主动公开。目前主要以官方网站公开、微信公众号、 12333电话咨询热线、报刊等多种形式、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公开。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完善设置,并及时更新动态,确保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发布流程,严格按照“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注重加强对信息的分类、信息发布的质量、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目录设置情况和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总体水平明显提高,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提升。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梳理细化,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对各类人社信息进行全面摸排与分析,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及时准确公开,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切实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各类人社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安全地公开。三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最新的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才人事新政策,线上线下拓宽与群众互动渠道,及时为群众提供准确、有效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