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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通化市司法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查询。通化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435-3456786,电子信箱:thsfjzhk@163.com,邮 编:135100,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582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立足部门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推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时调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业务部门承担的工作内容,有效调动承办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具体工作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支部集体学习内容;促进了各科室(事业单位)相互配合、协调、高效运转。 

(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工作流程,对预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登记、审核,严格审查筛选主动公开范围,严格排查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确保主动公开的范围符合《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公开工作,2023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5,全部进行了及时的双公示工作

(三)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全面研学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和领导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同时,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做好公开工作,整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一定提升,但是在主动公开意识方面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2024年,市司法局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学习交流沟通,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增强公开意识。加强日常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内容。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前提下,全面梳理完善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清单,完善补充已有信息,扩充公开内容。

(三)创新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公开的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