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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9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通化市司法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3213919,传真:0435-3212029,电子信箱:jlthsfj@163.com,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582号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常态化建设,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制原则,明确主要领导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科室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格局,确保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制定《通化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完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是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以现行的政务公开制度为基础,以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条例为依据,进一步修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三是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深化政务新政策、新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工作水平。

(三)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公开类别主要包括信息公开规定、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及分工、基本概况、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工作规则等)、政策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法律法规、公示公告等)、业务工作(包括财政信息、统计数据、应急管理、公示公告、“双随机、一公开”等)、公开年报、帮助指南(办理流程)等。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五是信息公开的统计报送更加规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汇总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汇总上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6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即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方式还需多样化,除传统的宣传方式外,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健全。

2020年,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理清自身应公开的相关内容;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对广大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事项,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和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通化市司法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