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通化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市政府效能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积极打造“透明政务”、“阳光政务”过程,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的监督,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司法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17年度全市司法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明确信息公开领导责任。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常态化建设,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实行分级负责制原则,明确主要领导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科室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格局,确保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制定《通化市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完整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是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以现行的政务公开制度为基础,以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条例为依据,进一步修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三是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深化政务新政策、新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工作水平。
(三)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通办发【2016】36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市政办函【2017】26号)的要求,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公开类别主要包括信息公开规定、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及分工、基本概况、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工作规则等)、政策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法律法规、公示公告等)、业务工作(包括财政信息、统计数据、应急管理、公示公告、“双随机、一公开”等)、公开年报、帮助指南(办理流程)等。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五是信息公开的统计报送更加规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汇总我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汇总上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增幅约为上年的9.4倍。
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总数2015年——2017年数据统计图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为9条,占2017年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58件的15.5%。
在公开渠道方面,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3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
2017年政府公开信息不同渠道统计表
2017年政府公开信息不同渠道统计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法律法规类信息58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条,一般性文件类信息2条,公示公告类信息24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7条,精准扶贫类信息3条,队伍建设类信息11条,业务类信息24条,其他类2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公众通过通化市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地区动态”专栏可查阅我局开展法律服务类信息;网站设置了“站内导航”功能,可分别按栏目、按时间、按内容进行检索,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可通过通化市政府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我局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查询渠道,方便公众咨询、查问;通过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对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还通过通化日报、通化电视台、通化广播电台、向上级部门网站等报刊媒体进行公开。直属单位强制隔离戒毒所开通了“通化强戒”微信公众号,山城公证处开通了“通化市山城公证处”门户网站,分别围绕我市戒毒工作和公证工作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举报、投诉、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零收费。
六、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保密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修改完善了专门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准确。信息发布由专人录入,录入后的信息须经局办公室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局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即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方式还需多样化,除传统的宣传方式外,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健全。
今后,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理清自身应公开的相关内容;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对广大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事项,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和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通化市司法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