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通化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政务公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和推进,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责任到人,专门负责日常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落实了“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责任等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轨。
(二)学用结合,成效明显。2016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月”等时机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其它方式开展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公众展示司法行政的最新工作动态和成果。同时,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职能科室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发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按照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市局部门领导、机构设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部门动态和司法行政业务。2016年,我局共公开政务信息23条,未收到要求行政复议的申请,未发生由此而引出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规范建设,提高质量。坚持由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公开内容充实。制定相关制度,对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做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二是公开时间及时。根据公开项目性质,采取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方式。三是公开重点突出。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及时全面准确的向广大人民群众在司法行政网及相关媒体上进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文化建设。
(四)形式多样,内容全面。一是通过网络公开。我局在及时更新录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同时,还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公开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社区矫正等多项业务工作动态,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二是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督电话,同时利用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窗口开通了法律服务热线、方便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咨询。三是组织局领导多次组织工作调研,及时检查和督办各种审批事项。
二、存在问题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营造了行动规范、运转和谐、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但与主管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有关规定、规划、计划、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把握不准的问题。三是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简报信息等公开政务信息,适合广大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三、明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宗旨,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是认真按照规范的信息(政务)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大力加强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轨。
三是抓重点促深化。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