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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2    点击数:

通化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政府、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形成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我局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审查程序,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并实行责任追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公众传递,我局修改完善了拟文、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保证了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工作的有效落实。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完善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和相关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规范管理。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我局建立了《市司法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规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市司法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市司法局网站管理办法》《市司法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至2015年底,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4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网站公开12条。其中,在市司法局网站上发布律师、普法、公证、基层、法律援助及综合类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共10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市司法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网站公开。市司法局设立了《通化普法网》《通化公证网》等网站,公示相关内容,并在通化门户网站设置了司法局有关公示公告、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在线服务等内容。

2. 在市司法局办公室设置政务公开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3.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在便民服务方面,市司法局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保密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修改完善了专门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准确。信息发布由专人录入,录入后的信息须经局办公室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针对性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抓住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机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软硬件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发完善平台功能模块,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大大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减少由此引发的行政争议。加强对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方面的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