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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点击数:

通化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市政室函〔2021〕14号)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通化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435-3211342,传真:0435-3211342,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4379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通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主动接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市公安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建设,成立由市公安常务副局长王毳毳任组长,市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国明任副组长,市局相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门,设在市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日常工作、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实现了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按时反馈答复。按照专人专管原则,落实专人维护网站,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同时,确定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畅运行。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立足实际,健全完善通化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时限,并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受理机构和处理程序,第一时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指导。 

(四)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全面研学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和领导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同时,市局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媒体,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做好公开工作,整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386 

行政强制 

3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8.11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一定提升,但是在主动公开意识方面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警民交流互动有待进一步增强。2023年,市公安局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学习交流沟通,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增强公开意识。加强日常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内容。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前提下,全面梳理市公安局在履职过程中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补充已有信息,扩充公开内容,并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更新完善办事服务指南,全力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创新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工作范围,丰富公开的方式方法,推动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化市公安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