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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民委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本着做好主动公开,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全面落实《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公布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市民委联系电话:0435-3216621,传真:0435-3216067,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玉泉路135号。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筹划、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等。

  (二)结合业务工作,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将政务公开理念与市民委各项业务工作有效结合,主动公开相关政策举措,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工作情况内容,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效果。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

  结合市民委工作实际,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真正做到“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相关要求,确保上传的信息资源准确、及时。

  (四)加强日常自查,提升网站信息管理。

  加强对已发布的信息日常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修改校正存在的错别字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开展和推进。同时,按时参加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和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和领导讲话精神,力求更好的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和需要掌握的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扎实有效的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因市民委业务涉密内容较多,可公开内容不够广;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专业知识欠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迅速、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