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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1    点击数:

 

2020年以来,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联系(地址:通化市秀泉路50号,电话:321306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委的政务信息,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监督保障机制,对我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部门信息进行梳理,努力把我委打造成服务型政府、阳光型政府,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据统计,我2020年度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机构类信息数0条;规章文件类信息数0条;规章计划类信息数0条;政务(工作)公开动态类信息数0条;办事指南类信息数0条;其他文件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数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数1条;其它信息数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通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更详细,公开程序更规范,保证公开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