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通政公开字[2011]1号)要求,现将市民委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市民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副主任金东哲任组长,办公室科员田鹏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2、工作机制。由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相关科室予以配合。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确定专人,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等工作。按照分工,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制订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相关科室提供公开信息资源。目前,已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办公室牵头主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人员配置。市民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兼职人员2名,具体承担信息公开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建立主动公开具体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审签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等,明确了市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流程、时限。截至2010年底,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按照《市民委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由办公室会同机关各科室,及时研究制订《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编制工作的指导原则、内容范围、组织保障、工作责任、工作要求以及任务分工。组织机关各科室及有关单位对涉及市民委职能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适时更新。机关各科室也都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信息报送工作,认真组织政府信息清理,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2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22条,占公开信息的100%;市本级公开政府信息22条,占公开信息的100%。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业务管理类信息7条,其他类信息3条。
(三)公开的形式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信息公开专栏1个,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2条。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信息22条,占公开信息的100%。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网上发布系统建成时间短,知名度和利用率有待提高;
二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形式。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