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教育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的通知》(通市政办明电〔2018〕62号)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3年-2018年,政务信息公布数据如下
2018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4条,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18条,全部给予了答复。网上公开信息的数量,全部为市直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信息。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按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77条,占全部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0%;规划计划类信息23条,比例为3%;业务管理类信息140条,比例为18%;其他信息类534条,比例为69%。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按与群众利益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69条,比例为9%;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54条,比例为7%;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23条,比例为3%,其他627条,比例为81%。
(三)公开的形式。市教育局公开的全部信息均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和通化教育信息网查阅。此外,日常行政管理及宣传报道类的信息,通过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选刊》《通化信息》和通化教育信息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
(四)公开的及时性。所公开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通过通化教育信息网或通化市政务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即成即发,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接到规范的公开申请。日常收到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咨询政策、办法等问题,都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未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为回应群众关注的教师资格证申领政策,市教育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教师资格证申领政策解读文章,回应社会关切。
六、贯彻落实重点任务分工情况
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通化市委办公室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通办发〔2016〕36号)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函〔2018〕8号),制发了《2018年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高工作透明度。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全面推进“五公开”。市教育局的重大决策以及制定的政策除需要保密的以外,都及时进行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好建议提案公开工作,2018年,通化市教育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代表和委员所提问题已经解决16件,解释答复2件,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全部按要求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2.以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重点做好教育领域涉及民生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公开,定期发布教育预决算事项。围绕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布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提高知晓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3.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舆情回应。对于教育升学、考试等涉及千家万户的事项加大关注力度,建立健全教育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做好教育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各方的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二)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围绕“只跑一次”改革,强化网上服务公开。市教育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只跑一次”改革。经过几轮认真梳理,共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56项,其中列入“零跑动”事项26项,“只跑一次”事项30项,改革完成率达到了100%。例如转学办理,为避免家长重复办、来回跑的现象,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站式服务”,市内学籍业务取消纸件手续,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群众办理市内转学、休学等业务,不需再奔波于学校和教育局之间盖章,只需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学校,由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提交业务申请便可办理成功。吉林省和跨省的转学业务,如对方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不需要办理纸质转学手续,家长也只需到学校办理网上转入或转出手续。市教育局加大政务公开改革力度,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准确公开办事指南,使更多教育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精简手续,优化程序,用好网络,提速增效,把“只跑一次”工作推向深入,麻烦留给自己,方便带给群众,让群众真正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2.围绕规范流程,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根据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对保留的民办学校审批事项大幅缩短了承诺时间。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申请举办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审批时限为筹设阶段30天,正式设立阶段3个月,共计120天。遵照市政府缩短承诺时间的要求,我们将筹设阶段调整压缩为10天,正式设立阶段调整压缩为20天,共30天,压缩比例为75%。同时重新设计完善了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
(三)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保障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健全落实《通化市教育局会议公开制度》《通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通化市教育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本机关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
2.开展宣传培训。学习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教育行政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通化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了解政务公开情况,研究处理问题,部署工作任务,促进全局政务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范围窄。按照市政府要求,需公开2008年以来的政务信息,市教育局及时进行完善补充,将2008年以来的政务信息全部在政府网站和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开,方便群众查阅。
二是政策解读文件少。2018年,教育局对教师资格证的申领工作发布了政策解读文章,今后,市教育局将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八、明年的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立足以制度管人,坚持依制度办事,努力把政务公开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三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在教育系统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必须要与教育工作实际相结合,真抓实干,借助政务公开,争取最大范围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速度。四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公开和免予公开信息的界定,强化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流程,提高办事质量和行政效率,为公众在教育方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通化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