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根据市教育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明确了由局纪委书记负责公开工作的具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日常工作。
2.工作机制。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由市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处负责通化教育信息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管理工作。
3.人员配置。指定一名同志兼职负责,集中发布,统一管理维护信息网络。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规定由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后,按主动公开的流程办理。
(二)加大学习力度,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市教育局注重强化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内容紧跟形势,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学习过程有始有终,通过集体学习、自学、专家讲座、科室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学习了上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等内容,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理论水平。专人专机用于软件使用,加强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沟通,调整软件使用权限。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认真执行《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制定完善了《通化市教育局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凡需主动公开的必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公开,对依申请需要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由主管领导同意,经专兼职人员审核,才能发布。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作为政府信息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在网络上明确了受理机构,公布了受理电话,建立了受理答复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监督指导。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实行民办教育审批的事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过程和结果全部公开。逐步扩大中小学信息公开范围。坚持对中小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学生家长和学生进行全面公开。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公布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及时解决学生在升学过程中遇到的不清楚的问题和疑惑。继续实行“阳光工程”。在教育收费、职称评定、干部任用等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局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保障了考试认定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全年参与各级各类考试、资格认定和评审、分班摇号监察巡视20余次。二是全面实施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实行“阳光采购”。凡是招投标的项目均由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参与各类招标项目监督工作7次。三是推进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坚持每年局内部年度内审工作,组织市直属41个学校、幼儿园及事业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开2次专题会议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对自查内容、自查方式、自查时间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定。发展规划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帮助查找问题,整改落实。通过自查,共自查出问题3个,制定整改措施5项。四是加强网络监督力度。以“通化教育信息网”为载体,专人负责管理和信息更新,我局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做到及时上网公开。同时,拓宽其他宣传途径。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向相关媒体、刊物投稿;依托政务大厅、公开咨询举报电话、教育信息网等平台,展示公开信息,接受咨询监督,从而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网上公开信息的数量,全部为市直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信息。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按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26条,占全部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0%;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比例为3%;业务管理类信息44条,比例为17%;其他信息类182条,比例为70%。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按与群众利益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的0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23条,比例为9%;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20条,比例为7%;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7条,比例为3%,其他210条,比例为81%。
(三)公开的形式。市教育局公开的全部信息均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和通化教育信息网查阅。此外,日常行政管理及宣传报道类的信息,通过市委、市政府《政务选刊》《通化信息》和两台一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
(四)公开的及时性。所公开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通过通化教育信息网发布的信息即成即发,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没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接到规范的公开申请。日常收到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咨询政策、办法等问题,都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予以了答复。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七、明年的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立足以制度管人,坚持依制度办事,努力把政务公开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三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在教育系统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必须要与教育工作实际相结合,真抓实干,借助政务公开,争取最大范围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速度。四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公开和免予公开信息的界定,强化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流程,提高办事质量和行政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