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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4    点击数: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明确了由局纪委书记负责公开工作的具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日常工作。
2.工作机制。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负责通化教育信息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管理工作。
3.人员配置。指定一名同志兼职负责,集中发布,统一管理维护信息网络。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规定由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后,按主动公开的流程办理。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坚持审批项目入驻政务大厅和派专人驻厅,2012年度全市共认定教师资格2340人,其中市本级认定1745人。市教育局注重强化学习培训,今年组织市直学校书记、政教主任参加市法制工作培训,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为全体人员做培训,通过课件的方式展示了市直学校校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成果。通过集体学习、自学、专家讲座、科室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学习了十八大精神解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报告等内容,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理论水平。专人专机用于软件使用,加强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沟通,调整软件使用权限。
(三)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执行《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凡需主动公开的必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公开,对依申请需要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由主管领导同意,经专兼职人员审核,才能发布。
(四)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作为政府信息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在网络上明确了受理机构,公布了受理电话,建立了受理答复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监督指导。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对法定的民办教育审批和教师资格认定这两项行政审批项目,从许可的事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过程和结果全部公开。逐步扩大中小学信息公开范围。教育局多年以来一直对中小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学生家长和学生进行全面公开。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公布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及时解决学生在升学过程中遇到的不清楚的问题和疑惑。继续实行“阳光工程”。在教育收费、职称评定、干部任用等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保障了考试认定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全年参与各级各类考试、资格认定和评审、分班摇号监察巡视近20次。二是全面实施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实行“阳光采购”。凡是招投标的项目均由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全年共参与工程招标监察工作10余次。三是推进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坚持每年局内部年度内审工作,由财务审计科和纪检法规科成立联合审计调查组,对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年度各项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及时下达了审计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加强网络监督力度。“通化教育信息网”内容丰富、功能齐全、页面精美,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网站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信息更新,我局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做到及时上网公开。同时,拓宽其他宣传途径。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向市政府刊物、通化日报、国家及省级刊物等新闻媒体投稿;依托政务大厅、公开咨询举报电话等平台,展示公开信息,接受咨询监督,从而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条。100%网上公开信息的数量,全部为市直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信息。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按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21条,占全部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2%;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比例为4%;业务管理类信息36条,比例为20%;其他信息类115条,比例为64%。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按与群众利益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的25条,比例为14%;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20条,比例为11%;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15条,比例为8%;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8条,比例为4%,其他111条,比例为62%。
(三)公开形式。市教育局公开的全部信息均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和通化教育信息网查阅。此外,日常行政管理及宣传报道类的信息,通过市委、市政府《政务选刊》《通化信息》和两台一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
(四)公开及时。所公开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通过通化教育信息网发布的信息即成即发,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未接到规范的公开申请。日常收到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咨询政策、办法等问题,都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予以了答复。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六、明年工作打算  
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教育行政审批内容、程序、收费等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开;做好涉及“三重一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的公开工作,加强公开工作监督力度;继续实施好教育系列阳光工程。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