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对于主动公开的内容,由相关科室交小组办公室对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后,送分管领导审阅,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才可予以公开。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管审核,各处室报项目、信息员抓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2.工作机制。明确了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负责通化教育信息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管理工作。健全载体平台,发挥服务功能。我局对通化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全面改版,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通化市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对机关信息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做到了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推动各直属单位完善门户网站,督促各单位从机构设置、职能、政策法规、收费依据标准等方面单位信息全面实行公开,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人员配置。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一名同志兼职负责,集中发布,统一管理维护信息网络。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规定由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后,按主动公开的流程办理。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坚持审批项目入驻政务大厅和派专人驻厅。编制了政务信息指南和目录,重新申报了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为10人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取消4人行政执法资格。为切实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市教育局狠抓思想发动,强化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扎实推进。通过自学、听报告、看资料片、专家讲座、科室讨论等多种形式,系统组织机关各处室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配套文件,夯实了工作基础。参加由机关党工委组织的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1次,参加人数4人。专门配备一台电脑用于软件使用,及时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沟通,调整软件使用权限。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以我局法定的民办教育审批和教师资格认定这两项行政审批项目为重点,从对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入手,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我局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执法依据等进行了梳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对清理后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时进行了公开。
(三)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市教育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发布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和考核、公开受理举报等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四)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作为政府信息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负责监督审核。公布了受理电话,建立了受理答复机制,做到了件件能受理,事事有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100%网上公开信息的数量,全部为市直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信息。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按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占全部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6%;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比例为5%;业务管理类信息29条,比例为40%;其他信息类21条,比例为29%。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按与群众利益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的23条,比例为32%;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17条,比例为23%;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8条,比例为11%;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8条,比例为11%,其他17条,比例为23%。
(三)公开形式。市教育局公开的全部信息均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查阅。此外,日常行政管理及宣传报道类的信息都及时在通化教育信息网上发布,也起到了信息公开的作用。
(四)公开及时。所公开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业务管理类文件,通过通化教育信息网即成即发,从而保证信息的及时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未接到规范的公开申请。日常收到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咨询政策、办法等问题,都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予以了答复。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六、2012年主要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条例》规定,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到局重点工作中,依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单位网页,通过专栏及时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2、拓宽公开渠道,规范信息督办工作。通过媒体、两台一报等多种传播方式,宣传《条例》,增强广大机关干部和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加强处室公开信息的督办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准确。
3、完善保障机制,建立责任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4、组织好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