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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01    点击数:
    
2008年是市人防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之年,也是人防系统实施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之年。市人防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按照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行政权力公开目录,使得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正规化、法制化规定。
一、基本情况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008年,办领导人员变动较大,我们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胡可刚任组长,办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科)。结合领导分工调整,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明确了由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负责公开工作的具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日常工作。
完善工作流程,区分公开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内容,由相关科室交小组办公室对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后,送分管领导审阅,报经办公会批准后,经市纪检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法制办和市财政局审核后,才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规定由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后,按主动公开的流程办理。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一名同志兼职负责,集中发布,统一管理维护信息网络。
2、科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为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安排两名同志积极参加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尽快熟悉、掌握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技能。为使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对国家、省市等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以我办法定的六项行政审批权为重点,从对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入手,对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执法依据等进行了清理。按照条例规定,于5月1日前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为了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领导小组充分调度各方面的工作,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方便、快捷地为需求人提供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全部采用网上公开的形式。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按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16条,占全部信息总数的比例为36%;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涉密事项不公开);业务管理类信息16条,比例为36%;其他信息类10条,比例为28%。
按与群众利益密切关系的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的16条,比例为36%;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0条(涉密事项);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16条,比例为36%;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0条,其他10条,比例为28%。
市人防办公开的全部信息均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查阅。受条件限制,暂未设置公共查阅点。此外,日常行政管理及宣传报道类的信息都及时在通化人防网上发布,也起到了信息公开的作用。
所公开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业务管理类文件,通过通化人防信息网即成即发,从而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接到规范的公开申请。日常收到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咨询政策、办法等问题,都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予以了答复。
全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也没有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四、2009年主要工作
1、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除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都予以公开,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一环,实施依法行政,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及时维护、更新公开的信息。完善信息传递等程序,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新鲜度。
3、加强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