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公布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市市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5002828,传真:0435-5002800,电子信箱:thsscjdglj@163.com,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东路2488号。
一、基本情况:
2020年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各级部门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根据通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通化市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通政公组〔2020〕1号)文件要求,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及政务活动。全年通过通化市政府网站“公开目录”专栏公开文件22篇;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共27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61条、公示公告类信息112条、设置专题2个;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条;通过通化市电视台、通化广播电台、通化日报报道政务活动180篇,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派出分局全年办理各类行政许可8958项、办理对外服务事项2645项。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2020年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同时,将责任落到每个科室及所属单位,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工作机制。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持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为主要办事机构,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重点和各部门的职责,使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
3.人员配置。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审核、更新和文字材料上报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维护。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完成时间,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全系统要以政府网站和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等为主要载体,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 28号)的新要求,按照专栏姓专的原则,打造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审查, 确保不发生表述错误。
3.学习、培训情况。2020年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市政数局组织的各类培训2次。局内组织学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次。
4.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工作流程,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数局的要求,参照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我局相关文件。严格遵守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考核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等九项制度,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指导。
(四)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公开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和《通化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办法》(通政公组办〔2020〕3号)相关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
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2020年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
(五)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助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围绕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扎实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切实采用多种形式、增强传播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抓好政策落实。
(六)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通过实体政务大厅、政府网站、“e窗通系统”,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领取、一网通办、一日办结”,将登记注册信息同步推送给税务、社保及各许可相关等部门。
2.深入贯彻《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通过开展“服务企业周”活动,向企业开展全方位宣传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放开企业市场准入,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
3.推动行政审批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登记注册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一线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设立“企业开办专窗”、“自助服务专窗”,10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基层分局(所)开展企业开办延伸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拓展企业开办服务链条,提升基层分局(所)政务服务水平。
4.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进行正面宣传。
(七)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政务公开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等涉及市场监管的专项应急预案公开和宣传培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权限及时公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切实提升应急预案的实际效用。
(八)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保障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进行落实,列入全局工作目标考评细则之中,借助市局开展的统一培训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各单位积极改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派出分局2020年全年办理各类行政许可8958项、办理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645项,行政处罚7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项,上述信息均按规定在相关平台公开发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1 |
895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26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5 |
0 |
79 |
|
行政强制 |
19 |
0 |
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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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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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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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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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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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在坚持原有工作标准的基础上,更新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机关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主要从两方面着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根据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的《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始至终规范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