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基本情况
2014年,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通化市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领导部署下,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主要取得了如下进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局政务公开的目标和规划,分析研究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情况和重要问题,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审核制度、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暂行办法等六项制度,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机制,明确文件在起草时就必须提出公开与否的意见,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
三是搭建平台,拓宽载体。扩充了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为加强与市民交流沟通,通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设置了专门的信息公开栏目,为群众提供所需信息。
四是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推行政务公开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搞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改进行政管理机制相结合,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强化监督检查,采取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构建多层面的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真正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以来共举办了2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达到25人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四种途径,一是通过通化市政府网站公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政府信息;三是我局设有投诉举报电话,接待市民咨询信息;四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本局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8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4年度电话咨询、信函咨询等共接受市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共252件,主要涉及药店规范经营、药品广告、食品安全、伪劣食品药品举报、药品不良反应、性保健品店监管等方面。咨询类信息全部属于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均详细告知网上查询的途径和方法;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全部予以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阶段,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全年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开展信息公开以来,主动公开信息和网站的服务类信息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同时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市、县(市、区)局联动有待进一步强化。
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责任制,做到及时、准确。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督察,做好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按期完成公开目录的编制上网工作。
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