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一、主要职责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92年10月,前身是通化市社会保险公司。1995年8月,经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全省社会保险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隶属于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处级规格待遇,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11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通化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四)负责通化市社保局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五)负责通化地区社保局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六)负责受理通化市社会保险业务信访案件,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

  (七)负责对通化地区社保局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八)负责通化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市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参保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续漏保人员业务档案以及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及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和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  

  (十)负责通化市社保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一)加强对通化市社保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推动通化市社保局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十二)负责落实通化市委市政府、吉林省社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负 责 人:王研

  通讯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路263号

  邮政编码:134001

  联系电话:0435-3658822

  办公时间:0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0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