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化市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
数字身份证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通社保发〔2020〕11号
各科(室)、中心、分局:
为加强通化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用户安全管理,简化应用系统登录程序,防范数据安全隐患,避免生产数据外流,确保通化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安全、有序、稳定运行,现将我局《通化市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使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通化市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全局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使用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在吉林省社会保险专网上从事相关社会保险业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吉林省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数字证书是经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系统数字签名的包含持有者信息以及公开秘钥的文件,存储在物理介质中使用保管。数字证书的管理单位为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信息管理科。数字证书的发放范围为通化市社会保险授权系统内使用一体化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
数字证书采用省局、市县局分级管理办法。吉林省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处负责全省数字证书管理系统运维管理以及数字证书的审核、制作、下发、冻结、更新、注销等工作。
通化市社会保险局信息管理科对使用人员数字证书使用负有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本局数字证书申请、更新、冻结、注销的申报以及密码重置等工作。
二、数字证书申领与变更
(一)数字证书的申请与审批
数字证书申请者如实填写《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申请表》(附件1),申请者对表中的基础信息确认、签字后,经领导批准,由市局信息管理科提交省局信息管理处,新制数字证书经信息管理科检查无误后,通知申请者签字领取。
(二)数字证书的收回与借用
退休或离职人员需及时将数字证书介质交回信息管理科,由信息管理科注销权限,统一保管。本局内业务科室可根据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向信息管理科申请已收回的数字证书;外部单位借用数字证书需认真填写《外部单位借用吉林省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申请单》(附件2),经本局领导审批同意,由信息管理科借出。归还时由信息管理科接收并注销权限,借用的数字证书使用情况由信息管理科做好登记工作。
(三)数字证书的补发申报
发现数字证书介质丢失或损坏后,需及时向信息管理科报告,并申请停用和撤销数字证书。无法修复数字证书介质的,由申请人出具《关于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介质损坏的情况说明》(附件3)。
丢失补发数字证书费用由丢失者本人承担,损坏补发数字证书费用由本局承担。
三、数字证书管理
(一)数字证书权限管理
数字证书持有者因新招录、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导致使用权限变化时,应如实填写《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应用软件申请表》(附件4),信息管理科根据申请表对用户权限进行更改。
(二)数字证书密码管理
1.数字证书持有者在领取数字证书后需及时更改证书介质密码,按照省局数据安全要求,更改后的密码至少为8位。数字证书持有者需定期更改数字证书介质密码,若发现密码可能泄密,须立即更改。
2.用户在使用数字证书过程中,若出现忘记密码或由于误操作导致密码锁死(5次密码输入错误,自动锁死),需联系信息管理科解锁。
四、数字证书介质管理
数字证书介质按照“专人专用”的原则使用,按照“谁持有,谁负责”的原则管理。
数字证书使用完毕,数字证书持有者需立即从计算机上取下数字证书介质并妥善保管,防止他人非法使用。
严禁私自将数字证书转借或借用他人使用。
五.罚则
数字证书丢失未及时报告、私自借出、盗用他人数字证书或恶意使用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安全案件或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或有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不能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工作失误,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或有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申请表》
2.《外部单位借用吉林省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申请单》
3. 《关于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介质损坏的情况说明》
4.《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应用软件申请表》
附件1
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
数字身份证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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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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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市县: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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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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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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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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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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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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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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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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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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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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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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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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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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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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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外部单位借用吉林省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
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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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数字证书单位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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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数字证书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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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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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证书保密及使用协议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局根据贵单位需求提供的吉林省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属于登录社会保险系统内部秘钥。特郑重向贵单位提示如下使用责任:
1.贵单位借用的数字证书的使用人为社会保险信息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如违反相关保密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贵单位借用的数字证书应妥善保管,发现数字证书介质丢失或损坏后,需及时向我局信息部门报告,并将损坏的数字证书介质交还我局,丢失或损坏的数字证书的赔偿费用由借用单位承担。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本单位对《数字证书保密及使用协议》内容知悉、副本留存并严格遵守。
借用单位经办人签字: 借出经办人:
借用人联系方式: 借出部门负责人:
借用单位(盖章): 借出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
数字身份证书介质损坏的情况说明
姓名: 身份证号 由于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数字身份证书介质损坏
无法正常使用。
申请人: 科室负责人: 主管局长: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4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业务应用软件权限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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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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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系统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系统
□待遇领取认证系统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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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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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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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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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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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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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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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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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局长: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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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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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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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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